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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解除
发布者:lsfwadmin   浏览量:8761   发布时间:11-07/15:21
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需说明任何法定事由,只需履行预先书面告之用人单位的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同时为防止劳动者滥用这一权利而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应当遵守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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